办理休复学注意事项:
1.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籍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为3年),休学时间计入学习年限
2.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3.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
4.入伍保留学籍至退伍后二年
5.公费定向师范生休学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公费定向师范生休学申请表》,复学与普通学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