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教45)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如下(项目验收工作文件见教学通报2023年[31]号)。

一、基本要求

类型上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项目培育等要求详见附件。

、学生申请资格

1.项目负责人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在项目结项前未毕业。项目组成员需涵盖至少两个年级,原则上为在读本科生。2020级学生原则上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2.项目组成员数(含负责人)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5人。

3.每位学生本次只限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往年未结题的在研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参与申报。

4.项目内容不得与往年“大创”项目和南岳学院“大创”项目雷同,但允许在往年项目基础上继续开展深入研究活动。

三、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或硕士以上学位(含),拥有较丰富的科学研究经历和指导学生经验,鼓励青年骨干教师指导“大创”项目,鼓励校外企业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每个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只能有1位指导教师,每个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可以有1位校内指导教师和1位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只能指导1项(含校级)。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在近两年内有结题验收不通过或中途撤项的,不能参与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

四、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项目须在项目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五、项目经费

按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六、激励政策

1.根据往年项目结项率和结项质量相应增加或核减相关学院立项指标。

2.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结项后按《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认定学分。

3.项目结题后,认可教师指导成果,按《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认定教学工作量。

七、申报流程

(一)学生自愿申请:申报者即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团队的组建。分类型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于5月2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提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电子文件命名为: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二)各学院初审与推荐:(1)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分配名额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成绩依次排序推荐。(2)提交材料:5月25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邮箱:3120472583@qq.com,联系人:符军。

(三)学校根据学院推荐材料组织项目立项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

(四)请申报2023年“大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加入项目交流群,以便事务通知,QQ群号:292451278,群昵称以年级+学院+姓名命名。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申报,吸纳更多的本科学生参加大创项目;要高度认识实施大学生创新计划对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为学生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便利条件,按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2.教学科研人员要积极参与学生项目申报,在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要珍惜参与“大创”项目的机会,积极组建团队参与项目申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项目限额推荐指标数

附件3: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4: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5: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6:“大创”项目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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