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验收和2022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2022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
按照研究计划已达结题期限的项目(见附件1),未到结题期限但具备结题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2.结题验收方式及要求
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省级、国家级项目负责人还需进行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PPT演示),并回答评审专家提问。答辩人员要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3.结题答辩时间与地点
另行通知。
4.材料报送
(1)结题报告书(附件3为校级项目结题书,附件4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书) 。
(2)结题成果材料: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或专利证明扫描件(以取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或研究项目相关获奖或项目调研报告或其他实践应用性成果材料。备注:论文需注明项目经费来源等相关信息(具体结题标准要求见附件8)。
▲ 以上材料统一胶装成册,封面统一用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材料内容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 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审核结题成果材料原件,审核完成果材料原件后,在材料复印件扉页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名,盖学院公章。
5.延期或撤项
项目延期请填写《延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6),并附中期检查报告书一份;项目撤项请填写《撤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6);国家级、省级项目延期不得超过一年,校级项目不予延期。
2023届预计毕业生主持的项目不能按时结题,须申请更换项目主持人(只能是同项目组的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
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对象
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见附件2) 。
2.中期检查方式
主要由专家组审查与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审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安排计划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
3.材料报送
(1)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
(2)佐证材料:项目已取得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调研报告、论文复印件、项目研究工作方案等;项目研究日志或实验记录复印件(作为平时研究的支撑证明材料)。
▲ 以上材料统一胶装成册,封面统一用中期检查报告书封面,材料内容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三、结果应用
(1)国家级项目撤项,暂停所在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年,暂停相应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年。
(2)省级项目撤项,暂停所在学院申报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年,暂停相应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年。
(3)校级项目撤项x项,核减所在学院2023年度申报额数2x项。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120472583@qq.com,联系人:符军。
▲各学院只须提交成果材料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7)及学生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含电子版结题报告书、成果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学生负责人姓名。各学院通知结项与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加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QQ群292451278。
五、其他事项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一项常规工作。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
2.各学院、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1:应结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附件3: 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6:项目延期、项目终止申请表、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附件7:学院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8:项目结题标准指导性意见(试行)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