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教120)关于公布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资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绩效,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育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30号)精神,按“产出导向”原则对专业实行“滚动式”资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原则

    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成效、奖优促优”的原则,按进度分批拨付经费,每个专业先期拨付一定的启动经费,后续经费将根据专业建设成效决定是否继续拨付及拨付额度。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专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专业,暂停或停止项目资助。

    二、资助方式

    专业建设期内,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工作。检查依据《衡阳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考量各专业自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中期检查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1.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立项后分三批划拨建设经费,其中第一、二批建设经费均为10万元,第三批建设经费8万元。学校对中期检查结果等级为A、B的专业,拨付第二批建设经费;对中期检查结果等级为C的专业,责其整改,整改合格后拨付第二批建设经费;对验收结果优秀的专业,除拨付第三批建设经费8万元,额外拨付奖励经费6万元;对验收合格的专业,拨付第三批建设经费;对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专业,不再拨付第三批建设经费。

    2.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立项后分三批划拨建设经费,其中第一、二批建设经费均为25万元、第三批建设经费22万元。学校对中期检查结果等级为A、B的专业,拨付第二批建设经费;对中期检查结果等级为C的专业,责其整改,整改合格后拨付第二批建设经费;对验收结果优秀的专业,除拨付第三批建设经费22万元,额外拨付奖励经费7.5万元;对验收结果合格的专业,拨付第三批建设经费,对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专业,不再拨付第三批建设经费。

    三、其他要求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专业调研,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等,不得用于与专业建设无关的其他开支。

    2.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作为建设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需会同专业团队成员共同制定经费开支计划。各学院要加强对经费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3.各一流本科专业要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对标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和具体指标,确保专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附件:一流本科专业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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