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着力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2026年卓越教师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2025年立项的项目须接受中期检查。
序号 | 申报学院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U-S协同下“问题攻坚型”乡村教师培养与薄弱校提质双向赋能模式研究 | 凌晓辉 |
2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素养导向、数智驱动:卓越乡村地理教师“三阶五维”贯通式培养体系建设 | 凡非得 |
二、项目结项
2023年立项项目均须接受结项验收。
序号 | 申报学院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 负责人 |
1 | 文学院 | 知行并进,以文化人——UGSI卓越中学语文教师培养模式研究 | 理论类 | 任美衡 |
2 | 音乐学院 | 数智融合背景下“M-DAT”卓越音乐教师培养模式研究 | 理论类 | 陈瑾 |
3 | 体育科学院 | 体育教育专业羽毛球卓越教师培养理论与实践研究 | 实践类 | 谢明正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强基班 | 实践类 | 李龙 |
三、评审流程
本次评审工作包括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项目结项验收。教务处将按照相应标准组织专家分类开展评审,评审环节主要包括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结项项目)、集中评审等。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项目中期检查者须提交《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七份。
2.项目结项须提交报告书(附件)、支撑材料(包含项目成果清单);报告书单独装订,支撑材料汇总装订。另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结项汇报PPT。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6年10月28日(周四)上午12点前,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的纸质版(需签字盖章)送至行政办公楼313室,并将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78310561@qq.com)。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项目”理论类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项目”实践类项目结项报告书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