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自编教材的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和实用性,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教字〔2021〕30号)有关精神,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对自编教材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5年度我校教师申请编写的教材。
只有通过学校审查的自编教材才能作为课堂教材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自编教材将一律不予使用。
二、审核要求:
1.教材编写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内容应与时俱进,充分反映课程建设与专业发展最新成果,注重理论创新,避免重复建设。
2.教材编写应富有特色,要紧密结合我校教学改革的实际,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为依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教材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人员总体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4.教材编写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1)《衡阳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见附件1);(2)完整的教材编写大纲和章节书稿。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5年6月17日前将以上材料及《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相应的电子版发至邮箱hynu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申请表
2.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