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教学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工作进程,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启动2025年上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具体事宜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依据
教学计划安排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1级学生按照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2级学生按照2022年微调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3、2024级学生按照2023版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教学计划安排要求
(一)认真核对教学任务
1.任务生成。由教务处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
2.任务核对。为避免课程任务的漏开、错开,请各开课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结合各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教学计划管理中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进行仔细核查,若发现与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不符的课程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更正、备案。
(二)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1.各单位在做任务时,对于有单独实验的课程,要将实验部分的周学时从总周学时中扣除,同时要做好两门课程之间的衔接(如:相互衔接的课程一门安排在1-8周之内,另一门则安排在9-16周之内)。
2.各单位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合理设置起止周。安排任务时将教学任务在整个理论教学期间均匀分配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不得提前结束所有课程的教学。有期末考试的班级至少安排2门必修课授课到理论教学的最后一周。
3.充分考虑先修和后修课程、理论环节和实践环节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实验课表编排确保与理论课程安排不冲突。除集中实践课须连续时间上课外,其他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对于周学时大于等于4学时的课程,每2节之间须隔天安排。
4.第一二节不排大学体育课,大学体育课等运动量大的术科课程结束后,不应立即安排其他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后的休息与调整。
5.专业课提倡小班上课,公共课合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0人,确保班级合班人数合理、规范。
(三)合理落实教学任务
1.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凡受聘为学校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师,每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教授每年对本科生开课不少于64学时;副教授每年不少于128学时。
2.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机关和教辅部门的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每周不超过4课时,超过部分不计课时酬金。学院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课时,超过部分按50%折算工作量。
3.对教师任教资格进行审核。除新进教师外,任教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教师最高职称和最高学历的专业应与所授课程须对口,外聘教师须在人事处备案。
(四)排课进度安排
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各教学计划的任务安排,所有教学安排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精准完成开课安排及课表编排工作。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排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责任部门 |
11月25日 | 大学体育课 | 体育科学学院 |
11月26日-27日 | 美术学院专业术科课 | 美术学院 |
排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责任部门 |
11月28日-29日 | 大学英语课 | 外国语学院 |
12月2日-3日 | 大学计算机课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2月4日-5日 | 数学类公共课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2月6日-9日 | 思政公共课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月10日 | 大学物理课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2月11日 | 教师教育类公共课 | 教育科学学院 |
12月12日 | 大学语文、教师语言课 | 文学院 |
12月13日 | 三笔字公共课 | 美术学院 |
12月16日-18日 | 各学院专业课 | 相关学院 |
12月19日-20日 | 军事理论、创新创业课、大学生安全教育课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相关部门 |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附件1)、《实验课程教学计划运行表》(附件2),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78310561@qq.com。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上学期教学计划运行表
2.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上学期实验课程教学计划运行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