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5日(第6周星期五)的课。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五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4月28日(第10周星期日)补5月2日(第10周星期四)的课,5月11日(第11周星期六)补5月3日(第10周星期五)的课。
三、端午节:6月8日至10日放假,共三天。
各教学部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行安排补足教学课时!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