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查勘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勘误范围
凡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成绩均可以申请复查勘误,核查范围包括:卷面上漏改,统分、登分有误及客观题错判等情况。
二、成绩复查勘误程序
1.学生申请:
①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交送给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②学生在填写表格时,需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及准确,每门课程填写一张《成绩复查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汇总: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表格后,专业课《成绩复查申请表》由学院安排相应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勘误,公共课《成绩复查申请表》和《成绩复查汇总表》则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由教务处汇总全校公共课后移交公共课开课学院,公共课开课学院安排相应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勘误。
3.教师勘误及开课学院审核:
复查勘误处理需经开课学院复查人(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核实、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生效。
4.勘误结果处理:
①对需更正的学生成绩,由成绩录入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修改申请”中进行申请,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审核。
②《成绩复查申请表》和《成绩复查汇总表》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勘误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三、成绩复查勘误时间
2024年3月2日至3月6日接受复查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查勘误将在3月7日前全部完成。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查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