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教11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所有推荐课程须从已立项的2018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2019年认定的湖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省级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年和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23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进行遴选。已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参与此次推荐,被推荐课程不得变更课程类别和课程类型。

二、推荐指标

具体推荐指标待教育部限额确定后,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三、推荐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 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4.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5.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6.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负责人需从原团队成员中产生,并符合文件规定,同时需填写《高校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更换申请表》,经原、现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签字确认、学校同意后,报送教育厅审核。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关于开展第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第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等要求,根据申报课程类别提交对应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1.12月11日(周一)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任人及团队成员更换申请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319,电子稿发送至教研科邮箱hynujyk@163.com。

2.12月18日(周一)上午9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319室,视频请以U盘的方式提交,不接受邮箱发送;电子稿(命名格式:申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申请人)请发送教研科邮箱hynujyk@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6.《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任人及团队成员更换申请表

7.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2月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