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做好教材选用、订购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以及《衡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现就2024年上学期教材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本次所订教材为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开设课程的教材,涵盖2024年上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课程所需教材。
二、教材选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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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进性原则:教材选用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要严把教材选用政治关,确保教材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严把各类教材特别是国外引进教材、外国语言类教材、其他学科专业类境外教材的准入关。
2.适应性原则:教材选用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质量第一原则: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4.唯一原则:根据教学需要一门课程只能征订一本教材。凡是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都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
5.限制原则:凡征订本校教师自编教材须提交《衡阳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6),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副校长批准。
6.限价原则:尽量避免选用定价过高的教材,原则上一年级学生每学年的教材总价款不超过1000元,二、三、四年级学生每学年的教材总价款不超过500元。
三、选用程序
1.课程负责人推荐选用。课程负责人通读教材,提出备选教材,将教材样书和《衡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3)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教学单位集体审核。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审核决策。各教学单位成立教材工作委员会(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的教材选用审核工作。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应组织通读备选教材,召开教材选用审核会,集体讨论决策,提出教材选用审定意见,填写《 学院(部门)教材选用审核意见》(附件4),并将本单位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组织重点核查。教务处汇总公示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书目,组织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单位教材选用书目及审查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进行教材选用,避免漏选、错选。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落实审核责任。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不得进入征订环节,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各学院应妥善保管教材选用审查相关材料,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2.教材征订计划单中每种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号(ISBN号)、版次、册数务必准确。
3.征订书目请参考《2024年上学期教材目录》(见附件2 )。临时增订的教材需单独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材增订申请表》(见附件6),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由教材供应商负责联系落实。
4.教师用书与本次教材征订同时进行。教师用书征订不得超过该门课有授课任务的任课教师数,同一版本的教师用书如三年内未进行修订,不得再订,以免造成教材资源的浪费。
5.2023年12月13日前,各教学部门将《衡阳师范学院 学院2024年上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 学院(部门)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交教务处教材室,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1: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目录
附件2:2024年上学期教材目录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4: 学院(部门)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
附件5:衡阳师范学院 学院2024年上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
附件6:衡阳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
附件7:衡阳师范学院教材增订申请表
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