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湘教工委发〔2023〕3号)精神,提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水平,总结建设经验,学校决定对2020年度获批立项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度获批立项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依据《衡阳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估核心指标体系》(附件2),重点梳理本专业从2021年1月1日至今取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包括:专业认证、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教学竞赛、学生论文、学生竞赛、学生考研率等。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会、组织的成果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任何与本专业无关的成果不得列为标志性成果。
三、检查程序
1.学院自评。学院组织专业认真填写《衡阳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核心指标情况表》(附件3),按照指标逐项进行评分,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考核。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分级定档。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内容
(1)《衡阳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核心指标情况表》一式五份;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费使用情况表》一式一份;
(3)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报送时间
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319室;电子稿(命名:专业名称+关键考核指标情况表+主持人姓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hynu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掌握本学院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总结已有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和建设规划,确保专业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建设目标与任务。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结果分为A、B和C三个等级。本次阶段性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专业后续经费是否继续拨付及拨付额度的重要依据。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专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专业,暂停或停止项目资助。
附件:
1.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2.衡阳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关键考核指标体系
3.关于公布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资助方案的通知
4.衡阳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关键考核指标情况表
5.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费使用情况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