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学校自 2019 年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以来,各学院和部门积极落实认证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取得一定成效,为系统梳理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成果,引导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征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学院、职能部门
二、征集内容
聚焦OBE理念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围绕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在自评自建和认证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改革举措、工作机制、制度建设、质量标准、考核方案等。
三、案例类型
要求知网查重复制比不高于 20%,文本字体字号格式符合一般公文或学术论文规范。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其中论文类按《衡阳师范学院学报》要求执行。
1.日常管理类:主要围绕“工作开展对标化、对标工作日常化、日常工作精细化、精细工作全员化”的教学管理手段,开展日常教学管理的改革实践与成效。
2.质量监测与评价类:主要围绕“同心同向、联动发力;精准监测、标准为要;自评摸底、建设为主;持续改进、质量为王”的工作思路,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创新性实践与成效。
3.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类:主要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开展师范类专业与课程建设(含评价)的改革实践与成效。
4.工作机制类:主要围绕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进行的体制机制构建与创新及其成效。
5.考核方案类。主要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开展的考核改革实践与成效。
6.制度建设类。主要围绕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新修订的创新性制度。
四、案例使用
(一)评选优秀案例。学校将于 2023年 7月底前完成优秀案例评选,评选方案另行通知。将对获奖案例作者或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二)学校结集出版。学校将适时予以结集出版,向全校 推广应用,特别优秀的案例推送到教育部。
五、征集要求
(一)根据学校师范类认证工作进展,教务处已在前期对部分学院、部门进行选题征集,请前期参与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工作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级领导、老师报送,可站在学校高度,也可选取某一个关注点。同时,鼓励关心、支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领导、老师积极参与。每个单位报送数量不限,但需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报送,并填写案例推荐汇总表。其中,有师范专业的学院至少报送1件,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至少报送2件,人事处、采购与资产管理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至少报送1件。
(二)案例应是针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体制机制、教学体系、培养模式、管理评价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三)本通知所述案例征集,一律只收电子稿。请各部门2023年6月15日前将征集案例送至邮箱pg@hynu.edu.cn。联系人:谢利军;联系方式:13975445893
附件:
1.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案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