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以及《衡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规范教材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3年下学期教材选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3年下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选用的教材(含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及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参、数字教材、境外教材等)。
二、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主要对选用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学术取向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便于开展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学大纲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四)适时更新。教材选用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连续性,也应当结合学科发展及专业调整情况,选用最新版本教材。
(五)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三、选用程序
1.课程负责人推荐选用。课程负责人通读教材,提出备选教材,将教材样书和《衡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教学单位集体审核。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审核决策。各教学单位成立教材工作委员会(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的教材选用审核工作。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应组织通读备选教材,召开教材选用审核会,集体讨论决策,提出教材选用审定意见,填写《 学院(部门)教材选用审核意见》(附件2),并将本单位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组织重点核查。教务处汇总公示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书目,组织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单位教材选用书目及审查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落实审核责任。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不得进入征订环节,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进行教材选用,避免漏选、错选。
3.各学院应妥善保管教材选用审查相关材料,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4.请各单位在2023年6月2日上午11点前将《 学院(部门)教材选用审核意见》(纸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学院留存)
2.《 学院(部门)教材选用审核意见》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